撞人的汽車頭部有破損。(目擊者供圖)
現場模擬圖。製圖劉逸興
  先被撞飛又被碾壓 他到底死於哪輛車輪下?
  男子過馬路遇交通事故死亡,撞人的司機涉嫌酒駕,死者死因正在調查
  27日凌晨4點50分許,在成都成龍大道銀杏路口發生一起車禍:一名30多歲的男子在步行過路口時,被一輛往出城方向行駛的寶馬越野車撞飛約10米;幾分鐘後,一輛進城方向的別克轎車又從他的身上碾過。男子當場死亡。
  華西都市報見習記者
  吳冰清
  27日凌晨4點50分許,在成都成龍大道銀杏路口發生一起車禍:一名30多歲的男子在步行過路口時,被一輛往出城方向行駛的寶馬越野車撞飛約10米;幾分鐘後,一輛進城方向的別克轎車又在他的身上碾過。男子當場死亡。
  目前,事故尚有兩大疑問待解:寶馬車司機是否有酒駕行為?死者究竟是在哪一次事故中死亡?交警正在對此事展開調查。
  上午7點40分,記者趕到現場時,越野車和轎車的兩位車主正在接受交警調查。停在成龍大道出城方向路邊的越野車右側車頭已凹陷,而別克轎車則停在馬路對面。在出城方向的馬路上,散落著一個黃色的安全帽和兩隻黑色運動鞋,帽子上印著“四川省地勘院”的字樣,一側的人行橫道上,躺著一個已被壓碎的紅色三角警示牌。
  “當時那個小伙子就躺在那兒。”路邊一環衛公司的工作人員王先生指著警示牌說。早上5點過,王先生在處理完垃圾回城的途中,發現馬路上躺著一個黑衣男子。“地上流了一攤血,旁邊一個穿棕色衣服的男的正在打電話。”王先生說。
  馬路邊,旁邊一工地的多名工人正在議論著這場車禍,“被撞的那個人應該是去工地上早班的工人,但不清楚是不是我們工地上的。”一名戴著紅色安全頭盔的工人說。記者走訪周邊4家工地,工人們均表示不認識被撞的男子,而且也未聽說工地上有人出了車禍。對話車主撞人司機
  “昨晚確實喝了點酒”
  寶馬司機李明(化名)稱,事發當時自己是從人民南路往龍泉方向行駛,“走的是公交車道左邊的那條道”。而被撞男子正步行路過該路口。李明指著靠近路邊的一隻鞋子說:“就是在這個鞋子的位置。”此處,離人行橫道有幾米的距離。“當時天還沒亮,我開的近光燈,完全沒有看到他。”李明說。
  男子被撞出約10米遠後,躺在了人行橫道靠近對面車道的位置。4點50分許,李明下車查看情況以後,打電話告訴父親自己開車撞了人。隨後,李明的母親打電話報了警。至於從李明發現自己撞人後,到被撞者被碾壓間的幾分鐘內,除了報警,還有哪些細節,記者尚未獲取更多細節信息。
  但成都市公安局交警三分局辦案民警說,“他身上有明顯的酒氣,我們懷疑他有酒駕的行為。”寶馬車司機李明向民警承認,他“昨天晚上7點時確實喝了點酒”。
  華西都市報記者從交警三分局瞭解到,交警已抽取了李明的血液送檢。“待檢測結果出來,才能判定是否屬於酒後駕駛。“交警三分局辦案民警說。
  碾人司機“車身顛簸才知出事”
  就在男子第一次被撞幾分鐘後,一輛紅色的別克凱越從另一個方向駛來,正好從該男子身上碾壓了過去。對於這起事故,別克司機李健(化名)連連嘆氣:“哪個曉得路上躺了個人嘛。”
  李健當時正從資陽開車到成都上班,“我在快車道上行駛,而剛好那裡又是一個下坡,我當時又在抬頭看紅綠燈,看到是綠燈,就沒註意那麼多,也沒有警示標誌。”李健說,直到感覺車身顛簸了一下,他才意識到出了事,連忙靠邊停車,下車查看、報警並通知了保險公司。
  “直到交警來了,我才曉得,原來這個人之前就被寶馬車撞了。”李健現在最關心的問題就是,該男子究竟是因寶馬車撞擊致死還是被自己碾壓而死,“現在交警正在檢查我的車底盤的血跡。”
  交警三分局民警告訴記者,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,男子的死因目前還不能判斷。“這也是我們調查的重點之一。”民警說。
  報料人:黃先生律師說法

  兩起有關聯的事故 可分開認定責任
  律師邢連超認為,“即便是別克車主將人碾死的,但寶馬車主將其撞飛或者撞暈仍然是導致其死亡的重要原因。”而別克車司機,也有謹慎駕駛的義務。如果行人確實為違規過馬路,那麼,他自己也將承擔一部分責任。“我認為,這是兩起交通事故,只不過兩個交通事故之間有關聯而已。認定責任的時候可以將寶馬車撞飛人和別克車碾壓人切割開。”邢連超說。
  “最終誰負主要責任,以及具體的賠償,都是以交警的責任認定作為依據的。”邢連超介紹,根據《刑法》,機動車駕駛人如果承擔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責任,造成一人死亡就構成了交通肇事罪,沒有逃逸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並且附帶民事賠償。“如果寶馬司機確定為酒駕或者醉駕,責任將更大,因為醉駕本身就可構成一個危險駕駛罪。”同步播報
  轎車撞飛路人離開後又折返
  華西都市報訊(實習記者 楊雪 記者 李鑫)27日晚7點50分左右,距成都桐梓林北路凱萊帝景花園小區門口約20米處,一輛奔馳轎車 撞 到 一 位 路人。一名附近工地上的工人告訴記者:“我聽警察說 人 當 場 就 死了。”
  凱萊帝景花園一名保安說,聽到撞擊聲後他看見一名男子躺在地上一動不動,“但沒看到有車。”周圍居民稱,大約20分鐘後,撞人的轎車才開了回來。記者到達現場後看到,這輛撞人的黑色奔馳轎車是川A牌照,右側車燈和擋風玻璃右側有損壞。肇事司機是名年輕男子,他坐在警車後排,“我開車的時候對面有車開遠光燈,把我眼睛晃到了。”對於出事後是否逃離現場,他沒有回應,肇事司機將接受進一步調查。
(編輯:SN094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aqlydb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